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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归属问题(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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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归属问题(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)

  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,并办理了产权证的,房子属于一方所有;一方支付了首付款,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,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,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的,如果产权证是双方名字,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,否则属于一方财产。

  

  【法律依据】

  《婚姻法》第17条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  (一)工资、奖金;

  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

  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  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  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 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  《婚姻法》第18条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夫妻一方的财产:

  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
  (二)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
  (三)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
  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  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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